根据《陕西省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陕政法字〔2025〕8号)、《中共咸阳市委政法委员会关于转发<省委政法委、省委平安办《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规范(试行)》的通知>的通知》(咸政法字〔2025〕23号)等相关文件的规定,为切实履行公众参与、征求公众对该项目的意见,现将《陕西省泾河水系咸阳市段防洪治理工程(长武县)》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的相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陕西省泾河水系咸阳市段防洪治理工程(长武县)
2、建设单位:长武县水利局
3、建设地点: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咸阳市长武县
4、建设内容与规模:根据本次防洪工程现状和洪水灾害情况,确定本次治理河道长度共计8.673km,治理段落共计8段。本次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1)新建护岸工程8.673km;(2)新建下河踏步7处;(3)附属工程,包含工程简介牌8处。
5、总投资及资金筹措:该项目总投资约4739.08万元,其中:工程费用3924.22万元,建设征地移民补偿费用364.47万元,环境保护工程费用328.68万元,水土保持工程费用121.71万元。
本次防洪治理工程的资金来源主要是中央投资,地方政府主要承担工程征地费、水土保持补偿费、环境保护补偿费等。
6、建设工期:本项目施工总工期为2年。
二、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及公示期限
1、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涉及项目境内与项目相关的居民以及项目建设及运行期间周边可能受到影响的居民、企业和社会组织。
2、征求公众意见主要事项:项目实施对利益相关者生产生活、生态环境以及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的意见,包括利益相关者诉求、对项目建设的态度、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防范和化解社会稳定风险的措施和应急预案等,以及对本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征求公众意见的公示期限:本次公示期自公示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即2025年11月18日至2025年12月2日(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三、征求意见建议的反馈渠道
责任主体单位:长武县水利局
联 系 人:高磊
电 话:029-34202042
来 信 地 址 :陕西省咸阳市长武县城北大街013号
报告编制单位:陕西新文硕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边刚
电 话:029-33676495
来 信 地 址 :陕西省西咸新区沣东新城绿地能源国际金融中心2幢1单元11层
电 子 邮 箱:xws20190412@163.com
长武县水利局
2025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