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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不动产登记局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5-13 15:34:57 来源:县自然资源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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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不动产登告字(2026)第0513002

根据长武低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申请,依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同意将坐落位于长武县昭仁街道办、丁家镇、洪家镇、枣园镇、彭公镇等31个村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单位,经资料审查,符合登记要求。现予以公告:

该宗地位于长武县昭仁街道办、丁家镇、洪家镇、枣园镇、彭公镇等31个村,面积21300平方米,权利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四址:东邻彭公镇曹胡村集体农用地;南邻枣园镇枣园村集体农用地西邻洪家镇柳杨村集体农用地北邻洪家镇西坡村集体农用地。                        

初步确定该宗地土地权利人为长武低碳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对公告的土地使用权利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出书面复查报告。公告期满未提出异议的,将依法办理注册登记,颁发证书。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武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不动产窗口

联系方式:029-34290898


长武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65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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