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第Y0608003号
王均合因保管不善,将长国用(1999)字第365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及长武县房权证长房字第0000279号房屋所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现声明该国有土地使用证、房屋所有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王均合、高芳群
代理人:王宝平、王芸
长武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6年6月8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