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不动产登告字(2026)第F0713004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长武县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不动产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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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坐落 |
登记楼幢号 |
不动产面积(房屋) |
不动产用途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备 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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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陕西金醇古酒业有限责任公司 |
长武县公刘西街以南、创业北路以西 |
办公用房及厂房 |
1954.23㎡ |
商服 |
房屋所有权 |
联系电话:029-34290898
长武县不动产登记局
2026年7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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