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咸阳市财政局《关于做好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有关工作的通知》(咸农发〔2024〕244号文件)文件要求,要确保中央和省级下达资金兑付比例不低于98%,县域内标准保持统一,可以在省级补贴标准基础上相应浮动,现根据我县2024年前期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面积、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当年度资金结余情况,提高2024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本次补发补贴4.5元/亩,仅2024年度补贴发放标准调整,以后年度以当年文件为准。
特此公告
长武县农业农村局 长武县财政局
2024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