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紧紧围绕《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多措并举、狠抓落实,在推进依法行政、优化营商环境、普法宣传教育等方面加大力度抓落实,推动我县法治政府建设全面提质增效。现将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严格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始终把党的领导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本县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成立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分解任务。召开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等会议,专题听取并研究部署法治建设、法治政府建设等工作。制定印发了《长武县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清单》《长武县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扎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梳理规范权责清单、负面清单,实现动态管理。推行政务服务效能提速“6789”、“交地即交证、拿地即开工”、涉企经营“一业一证(照)”等改革,新增“一网通办”事项254项,创新开展“预警提醒函”服务,严格落实企业“宁静工作日”制度,政务服务效能得到进一步提升。全年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受理各类业务共计274346件,办结274322件,其中受理的269640件便民服务事项全部办结,受理的4706件行政审批事项办结率达到99%。健全工作机制,印发《长武县优化提升法治化营商环境二十条措施》,畅通“绿色通道”,不断优化服务意识,持续健全涉企案件绿色通道运行机制,着力优化涉企涉法办事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创新“法律服务进企业”“律师进民企”等法律服务新模式,开展问需企业、“法治体检进企业”活动。强化涉企文件审查制度,严格按照“谁制定、谁清理”“谁实施、谁清理”“谁清理、谁负责”的原则,重点围绕简政减负、为企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的目标,从制度上、源头上切实解决企业负担过重的问题。截至目前,清理文件4份,废止1份。
(三)依法行政制度体系更加完善。坚持“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原则,建立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制度,严格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程序,全年共审查行政规范性文件5件,合法性审核率达到100%,均被认定为合法合规,有效维护了法制统一和政令畅通。对过往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废止或修改不符合上位法规定的文件,并将清理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将县政府文件、行政规范性文件等在政府门户网站统一公开、发布,确保公民的参与度,政府透明度和公信力进一步提高。
(四)重大行政决策落实更加有效。按照《咸阳市重大行政决策暂行规定》,结合我县实际,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机制,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公共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事项,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坚决做到重大决策必上政府常务会议研究,法制审核部门全程参与,县政府各项重大决策均依法、按程序实施,全年进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11件。健全法律顾问制度,印发《长武县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推动全县各单位法律顾问实现全覆盖,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作用,为政府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对重大决策进行全程法律把关。全年审查论证政府重大决策、重大合同20次,保证了政府决策的合法性。
(五)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规范执法权力运行,定期开展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专项督导,研究、协调、解决“三项制度”落实过程中的难点、堵点问题。加强对行政执法工作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定期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全年共开展执法监督4次,未发现不当执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切实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实行行政执法证件“红黄绿”分类管理,集中开展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考评,组织145人开展执法证件考试工作。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和案卷评查等工作进行督查,评查行政执法案件112件。对行政执法领域6项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倒推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执法事前事中事后法治化监管进一步落实。
(六)行政权力制约监督科学有效。自觉接受各类监督,认真研究办理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支持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和审理行政案件,行政机关负责人按规定出庭应诉。加强行政监督和审计监督,建立了内部层级监督机制,对监督主体、监督内容、监督方式等行政行为的处理、责任追究等作出了规定,支持审计机关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实现了审计全覆盖。完善社会监督机制,畅通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监督渠道,截至目前,“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共接办来件4307件,办结3924件,办结率达到91.1%。畅通行政复议渠道,完善行政应诉机制,全年处理涉及政府的应诉案件共16件,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有效维护了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权威性。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加强行政执法监督队伍建设,在全县选聘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36名,对全县行政执法机关和行政执法人员实施监督,不断提升执法监督效能,促进行政执法单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县32个县级部门在县级政务服务网公开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及办事指南2691项,县本级共公开各类政务信息3382条。依法办理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接收依申请公开信息57条,办理回复57条,及时回应了人民群众关切。
(七)社会矛盾纠纷依法有效化解。进一步推进调解工作,深化网格联建、服务联办、信息联动“三联共治”模式,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法治化,探索形成“1+5+N”制度体系,深化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衔接联动,实行公证、法律援助、仲裁、诉讼“证援裁诉”一站式服务。深化“枫桥经验”实践,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主渠道作用,成立调委会158个,其中专业调委会12个,调解员120人,覆盖率达到100%。全年共排查调处一般矛盾纠纷401件,专业性、行业性排查调处237件,共排查调处一般矛盾纠纷401件,专业性、行业性排查调处237件,村级调委会排查调处164件,共发放补贴47310元。以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为抓手,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积极开展“法律六进”活动,突出不同群体普法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营造全民学法守法用法良好氛围。在长武发布、陕西普法等平台刊发稿件400余篇,有效扩大了普法工作的覆盖面。扎实推进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完善“行政复议+调解”解决行政争议的工作机制,成立行政复议调解委员会,将调解工作贯穿到行政复议办理全过程,加强司法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信访部门的衔接配合,及时为申请人与被申请人搭建有效沟通平台,促进行政争议在初发阶段得到解决。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审理阶段的监督纠错功能,进一步增强行政执法机关的法治意识,规范执法人员的行政行为。在涉及政府的诉讼案件中,积极依法应对,按时提交答辩状和证据材料。全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34件,受理前经调解申请人申请撤回3件,逾期未提交补正材料视为放弃申请1件,不予受理3件,受理27件,办结23件。
(八)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全面提高。始终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大政治责任和政治任务,通过县政府党组会议、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讲座等形式,及时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以及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集体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等法律法规,领导干部学法常态化,法治建设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应对风险、解决问题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全年进行专题学习16次。将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作为领导干部正式任职的重要条件,有效提升领导干部知法懂法、依法行权、依法执政的法治思维。落实领导干部述法制度,与述职述廉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实现领导干部述法广覆盖、常态化。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全年培训执法人员870人次,进一步提升了执法规范化水平。
二、存在问题
虽然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方面做了大量工作、进行了积极探索,但面对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仍然存在不少短板弱项。一是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还需进一步加强。部分单位对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重视程度不够,合法性审查不规范。二是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队伍与推进依法行政的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专业力量还需进一步加强。三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不够到位,在行政执法公示、重大行政决策审核等方面还需进一步加强。
三、下一步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建设法治和服务型政府为目标,持续在学法用法、依法决策、严格执法、矛盾调处等工作上下功夫,不断提高全县法治政府建设水平,努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和各方面,持续加强党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领导,不断健全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机制,全面贯彻落实《长武县法治政府示范创建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3—2025年)》,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
(二)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推行清单管理制度,依法动态调整完善政府部门权责清单,适时调整公布政府服务事项目录,清理重复、变相和违规审批,推动更多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和全程网办率,推动实现“进一张网、办全部事”,提升政府机构职能协同效率。加强政务公开,提升政务公开规范化水平,优化政府信息管理、信息发布、申请公开、公众参与等工作流程,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三)提升依法决策能力。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市重大行政决策有关规定,不断强化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的刚性约束,推动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持续巩固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编制、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档案管理等全流程制度化,不断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积极征求社会公众以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意见,尤其对涉及市场主体和群众切身利益的,要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意见,让每一项行政决策都经得起考量。
(四)推进法治队伍建设。配齐配强执法工作人员,把法律思维、依法行政意识培训摆在执法队伍建设的第一位,按照政治过硬、业务过硬、作风过硬的要求,打造忠于法律、捍卫法律、严格执法、敢于担当的执法队伍。加强对人民调解员、网格员、“法律明白人”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建立社区调解组织,抓好阵地建设。
(五)完善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制度。持续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完善规范、高效、便民的行政复议工作机制。持续完善行政应诉工作制度,加强人民法院与政府职能部门交流互动,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应诉意识和应诉能力,持续提高出庭应诉率、降低案件败诉率。
(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加强“八五”普法工作力度,举办针对性“法治讲堂”,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利用好国家宪法宣传日等重要节点,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宣誓等形式多样的集中宣传活动。积极拓宽普法新阵地,做好普法广场一条街建设。同时,充分利用电子屏、微信公众号平台和长武融媒等新媒体平台,以普法短视频大赛等方式,开展互动性强、生动形象的高质量普法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