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财政局关于反馈2024年度1-7月预算绩效运行监控结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4-10-21 17:07:27 来源:长武县财政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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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昭仁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预算单位:

按照《长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绩效运行监控工作的通知》(长财发〔2024〕53号)要求,县财政局对各部门2024年年初预算安排的专项业务经费、其他项目及年中追加的所有项目资金实施了绩效运行监控。目前该项工作已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绩效运行监控总体情况

本次对全县67个部门496个项目资金实施了绩效运行监控,共涉及项目资金179654.45万元,其中1-7月份执行数为135527.19万元,资金执行率为75.44%。执行率小于50%的项目共计104个,其中:资金执行率低于50%大于0的项目64个,涉及县供销联社、交通局、档案馆、体育中心、融媒体中心、红十字会、医保局、残联、妇联、招商局、文旅局、相公镇、彭公镇等30个部门;执行率为0%的项目40个,涉及县市场局、防雹站、水利局、洪家镇、相公镇、彭公镇等17个部门。

二、绩效运行监控发现的问题

(一)全面绩效监控质量不高。

预算单位为全面绩效运行监控的责任主体,仍然存在监控 质量不高的问题,绩效监控情况填写简单,难以体现真实的预算执行和绩效的完成情况:一是绩效监控信息填报和项目管理人员脱节,单位财务对项目情况不掌握,存在填报信息与客观实际不匹配的情况;二是部分预算单位重视程度不够,监控填报流于形式,没有把绩效监控当作有效的管理工具来运用。

(二)绩效目标设置不具体。

预算部门绩效目标编制质量不高。一是绩效目标倾向于宏观叙述,空泛而不具体,没有本部门本单位本项目业务特征,未清晰反映预期产出和效果;二是绩效指标细化量化程度低,定量指标偏少,定性指标不清晰、不准确,后续考核评价存在困难。

(三)绩效运行监控报表填报不规范。

一是填报内容不完整,过于简单。部分单位在填报项目绩效运行监控表时,缺少偏差问题的原因分析、可能存在问题的目标和指标等内容。二是对相关指标值理解错误,未按照表格中原有公式计算相关指标值。大部分单位在填报绩效运行监控表时将资金执行率、支付偏离率、目标完成率这三个比率混淆。

(四)部分项目执行率低。

本次监控总体执行率为75.44%,有104个项目执行率低于50%,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一是由于预算编制不科学、不精细,对于本年度可能会发生的事项没有进行准确详尽的预估,影响项目进度;二是按照工作流程、施工进度和历年经验,部分项目资金安排在下半年实施或支付,影响了执行进度;三是部分单位对项目没有及时进行验收,导致项目资金未能及时拨付。

三、下一步工作建议

各预算单位要根据本次绩效运行监控结果,深入分析发 现的问题,进行针对性整改,并于11月15日前上报整改报告。针对预算执行率低的项目,要制定资金支出计划,加快资金执行进度;针对无法实施的项目,要分析无法按计划实现绩效目标的原因,及时调整预算或绩效目标,确保全年工作任务的完成。本次监控结果将作为县财政局编制2025年部门综合预算的依据。

今后各预算单位要注重科学合理编制预算,实现绩效目 标与预算资金需求的一致性和匹配性,预算执行过程中要进 一步加强绩效监控,及时关注项目内容变更、预算执行环境变化等情况,相应调整预算,避免财政资金闲置,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附件:2024年度部门项目绩效运行监控汇总表

长武县财政局

2024年10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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