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昭仁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现将咸阳市财政局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咸财绩会〔2025〕6号)文件转发给你们,请相关主管部门对照中央、省级转移支付资金绩效自评清单,对涉及的资金按要求开展绩效自评,并按时上报市级主管部门。
附件:关于转发《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4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长武县财政局
2025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