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复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5-06-25 09:43:00 来源:长武县财政局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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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昭仁街道办事处,县级各部门:  

为进一步增强预算单位绩效管理意识,切实提高绩效自评的质量和水平,按照长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发〔2025〕6号)文件要求,县财政局将开展2024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复审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复审对象及范围

对县本级67个预算部门、156个预算单位报送的自评报告及自评表,进行全面复审,共涉及财政资金26.85亿元,其中项目549个,涉及资金21.57亿元资金(项目清单见附件1) ,包含了2024年度纳入绩效目标管理的所有财政拨款资金。

二、复审内容

本次绩效复审内容为2024年绩效自评报告及绩效自评表,主要对自评范围、报送形式、报告结构、文字表述以及与其对应的资金使用及项目开展情况进行复审,全面客观评价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三、复审单位

长武县财政局

四、复审程序

(一)资料报送阶段(2025年6月23日前)

按照《长武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4年度财政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财发〔2025〕6号)要求,前期预算单位已报送自评资料。针对逾期报送或报送材料不全的单位,在复审时将适当扣分;截止复审时仍未报送的单位,将视为无复审得分。

(二)非现场复审阶段(2025年6月24日至30日)

本次复审工作由财政局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通过核查各预算单位提供的自评资料,梳理预算单位自评开展情况,进行复审打分(复审打分表详见附件2),形成初步绩效自评复审意见。

(三)现场复审阶段(2025年7月1日至5日)

在初步复审意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取部分预算单位进行项目现场复审,实地了解及核实关键指标完成情况。实地复审时,预算单位需做好配合工作,提供必要的项目资料。

(四)结果通报(2025年7月15日前)

在完成非现场和现场复审工作后,县财政局对绩效自评情况进行全面系统总结,进行深入分析论证,通报预算单位2024年度预算绩效管理水平考核结果。

五、结果运用

复审结果将作为单位绩效自评的最终得分,同时财政局将复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本次形成的绩效自评复审报告和结果将在全县范围内公开,县财政局将复审结果作为本年及下年安排相同或相似预算资金的重要依据。

附件:自评复审附件1、附件2.xls

长武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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