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加强重大政策(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生命周期预算绩效跟踪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现就开展预算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项目相关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一、选取重大政策(项目)标准
本次选取的重大政策(项目)通过前期预算单位申报、财政局审核确定,选取标准围绕县委、县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重大民生领域,且具有一定的可跟踪性、可评价性和结果可应用性。
二、全过程跟踪管理工作安排
(一)实施事前绩效目标管理
选取的重大政策(项目)需严格按照绩效目标执行(详见附件),把控好预算支出进度和时效,切实从源头上提高财政资金投入的精准性、科学性和效益性。
(二)开展事中绩效运行监控
县财政局将根据项目实施进展情况,对其资金执行进度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实施事中“双监控”,及时调整优化财政支出,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监控结束后出具报告反馈相关单位,督促其按时拨付资金和推进绩效目标实现。
(三)组织事后绩效重点评价
重大政策(项目)实施完毕后,县财政局将开展事后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主要对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实现程度及效果、资金投入和使用情况进行评价,进一步深化财政资金监管,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四)强化评价结果运用
县财政局将进一步强化评价结果的应用,综合分析重大政策(项目)的绩效情况、完成的程度及存在的问题,敦促相关预算单位结合评价结果积极整改,并将评价结果作为今后申请同类型资金的重要依据。
三、工作要求
(一)增强责任意识。相关单位要进一步明确绩效目标,强化职责,落实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保证项目进度和质量,全面推进预算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
(二)加强相互配合。县财政局要与重大政策(项目)实施单位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对选取的重大政策(项目)预算绩效全过程跟踪管理做实、做准、做细。
长武县财政局
2025年6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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