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平安建设和社会稳定工作。主持县委政法委全面工作。分管县信访局、县科协。联系县法院、县检察院、驻长部队及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住房和城乡建设、征地拆迁、自然资源、应急管理、消防救援、城投工作。
刘东峰,男,汉族,1977年9月生,大专,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