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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教育局关于对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56号提案的答复

时间:2025-11-20 11:24:00 来源:长武县教育局

谭小燕、白秀委员:

您在县政协十届四次会议期间提出的“关于提高中学生营养餐标准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目前工作情况

我县义教段共有学校37所,26所农村学校为营养改善计划国家试点校,每名学生每天由中央财政补助膳食资金5元;县城11所学校为营养改善计划地方试点校,每天每生膳食资金为5元,由省、市、县财政承担。

陕西省教育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陕西省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管理办法》【陕教规范(2023)4号】的通知中规定“各县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实施‘国家基础标准+X ’的收费标准,X部分由学生家长承担,全额用于学生膳食经费,提高供餐质量,不得用于食堂水电煤气等日常运行经费和聘用人员待遇等开支,X部分应由学校膳食委员会依据当地物价水平,商议决定并报县(区)教育和物价部门批准、公示,方可收取。”根据此规定,我县初中生的完整营养午餐收费为6元,国家基础标准5元,X为一元,由家长承担。目前,根据学生就餐情况及各初级中学成本核算,6元餐费基本能满足学生当前用餐。

二、下一步工作打算

后期工作中,我局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学生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在现行餐费标准的基础上,为学生提供安全、健康的营养餐。一是县教育局领导班子、包校干部深入包抓学校陪学生用餐,及时了解学生用餐需求,解决学校供餐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二是联合县市场监管局对全县有供餐任务的中小学、幼儿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全面检查,主要针对责任落实及运行、食材采购及验收、食品加工及留样、资金管理及成本核算、食品安全制度落实等方面内容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常态化开展“晒饭”工作。坚持每天由专人负责制作微信美篇,通过图片方式向全社会展示当天学生营养餐菜品及用餐场景,方便学生家长及时了解全县营养改善计划实施情况。四是推行学校膳食委员会监督、家长陪餐监管制度。做到每学期坚持让每个班级的学生家长至少轮流陪餐一次。2025年春季开始,各校根据《长武县中小学、幼儿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工作规程》,选举产生了新的校园膳食监督家长委员会,定期对学校“校园餐”日常管理等工作进行检查,查看米面油等是否安全、蔬菜是否新鲜以及加工、清洗过程是否规范,争取各方面对校园餐工作的支持和监督,确保营养餐质量。五是县教育局通过公布“校园餐”问题专项整治举报电话、微信扫“食安共治”二维码实时查看学校食品加工场景、家长陪餐制度等多种方式,广泛征求学生、家长、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学生、家长、群众反馈的意见以及收到的投诉建议,各学校都能做到即诉即办,切实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感谢您对我县教育事业(工作)的关心支持。

办复类别:c类

负 责 人:万丽萍

联系电话:34202230

长武县教育局

2025年7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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