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就业技能培训。各县市区人社,财政部门应根据培训专业分类制定培训课时和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培训目录根据全市产业发展方向,群众技能培训需求予以动态调整。各类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最高不超过每人每8个课时180元。七类人员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后,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且6个月内实现就业的,按基本补贴标准的150%给予补贴。
二、创业培训。对七类人员自愿参加创业培训,根据培训项目类别(含SIYB培训,网络创业培训等)和培训效果给予补贴。其中,参加SYB,网络创业等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但6个月内未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在6个月内实现创业的,按每人每期2500元给予补贴。参加IYB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按每人每期1000元给予补贴。创业培训时间一般应不少于80课时。
三、企业职工岗位技能培训补贴。对企业新招用七类人员,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合法合规教育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的,按同类工种,相同或相近课时就业技能培训基本补贴标准给予补贴。
长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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