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可向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参加3至12个月的就业见习,见习期间给予每人每月1700元的基本生活补贴,并为其购买每人每月30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对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限不少于3个月的见习单位,按照满足条件人数每人300元的标准,给予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对年度接收见习人员见习期满后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照留用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追加发放见习单位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补贴;对见习期未满与见习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为其参缴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的见习单位,给予剩余期限见习生活费补贴。政策实施期限截至2025年12月31日。
长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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