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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时间:2025-05-20 10:56:02 来源:长武县农业农村局

一、组织实施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持续开展农村清洁行动。推进全县农村户用卫生厕所改造提升与管护。

二、负责农业植物新品种,外来物种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主管农业野生植物的管理监督工作。

三、负责动物防疫以及与动物有关的实验室及其实验活动的生物安全监管等工作。

四、负责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的质量保护。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组织落实农用地土壤环境分类管理制度,对优先保护类、安全利用类和严格管控类耕地采取分类管理措施。负责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与耕地地力的提升工作。

五、指导农业清洁生产 ,牵头负责农业投入品的质量监督管理。指导农药、化肥科学合理使用,推广农药、化肥减量增效技术模式,提高利用水平。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促进废旧农膜资源化利用。配合县生态环境部门组织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

回收处理。

六、负责指导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组织指导各镇(街道)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负责各季节秸秆清运离田监管,加强对田间大棚、果园废弃反光膜、果树枝等农业生产废物处置监管,配合开展全县生物质禁烧工作。

七、负责监督指导规模化畜禽养殖的污染防治 ,提高畜禽粪污资源化综合利用率和规模养殖场装备配套率 ,控制农业源氨排放。指导畜禽养殖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和推广畜禽养殖粪污综合利用技术。

八、负责指导渔业水域生态环境及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配合县生态环境部门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治理。

九、负责农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农业生产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破坏的预防和治理;配合生态环境部门对农业生态环境污染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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