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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6-07-31 17:45:00 来源:县司法局

长规〔2026〕001-政府办001

各镇人民政府、昭仁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

为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陕西省老年人优待服务办法》(省政府令第253号),切实保障我县户籍及在我县实际居住65周岁以上老年人合法优待权益,健全普惠均等、便民高效的敬老优待长效工作机制,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为导向,坚持属地管理、普惠均等、就近便民、权责统一原则,打破户籍地限制,本县户籍、非本县户籍常住65周岁及以上老年人享受同等标准的优待政策,全面落地交通出行、文旅休闲、医疗卫生、政务便民、法律援助等法定优待事项,持续提升老年群体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适用对象

我县行政区域内年满65周岁老年人,分为两类:一是具有长武县户籍老年人;二是非我县户籍、在我县长期居住的常住老年人,两类人群享受优待标准完全一致,不受户籍地限制。

(三)工作目标

1.敬老优待证实现线上线下同步免费办理、全域通办、异地可办;

2.城区公交、客运场站、文旅场馆优待标识、绿色通道、适老化设施逐步实现全覆盖;

3.65周岁以上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健康档案管理闭环落实;

4.建立民政统筹、分部门主抓、镇村末端落实、常态化督导考核的长效工作机制,优待政策落地规范化、常态化。

二、重点优待举措

(一)公共交通优待(责任单位:县交运局)

1.全县县城1路(丁家—冉店)、2路(义乌客运站—马寨)、3路(义乌客运站—凤口)、5路(义乌客运站—芋元)公交线路,年满65周岁老年人持有效证件免费乘坐。

2.县汽车客运服务站可设立老年人优先购票、检票、候车区,配备便民座椅、饮水、帮扶服务;逐步完成全县公交站点无障碍候车、适老化座椅改造。

3.在长武县汽车客运服务站设置专属窗口,办理敬老公交卡。

(二)文旅休闲优待(责任单位:县文旅局、各镇办)

我县实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公园、景区、博物馆、纪念馆、图书馆、文化馆,65周岁以上老年人凭有效证件免门票入园。我县公共体育场馆、全民健身中心对老年人免费开放,可分时段设置老年人专属活动时段。

(三)医疗卫生优待(责任单位:县卫健局、县医院、县中医院、县妇计中心、乡镇卫生院)

1.全县各级医疗机构倡导礼让老年人就诊优先办理。

2.统筹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每年为辖区65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开展1次免费健康体检,建立标准化居民健康档案。

3.低保、特困等困难老年人同步落实医疗救助政策。

(四)敬老优待证办理(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镇办)

由县民政局牵头统筹敬老优待证核发管理,县政务服务中心、各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点联动受理,推行线上小程序、线下窗口同步免费办理,实现“就近办、上门办、代为办”;严禁推诿受理、违规收费、增设申请材料,做到应办尽办。

(五)便民配套优待

1.法律援助与涉老普法(责任单位:县司法局)

法律援助机构应当为老年人就近申请和获得法律援助提供便利条件;鼓励法律服务机构对老年人减免服务费用;常态化开展老年人防诈骗普法宣传。

2.线下适老化消费服务(责任单位:县市场局)

指导商超、农贸市场保留现金支付、人工收银窗口,设置便民休息座椅、放大镜等适老化设施;不得强制经营主体增设大额配套设施,兼顾市场主体经营权益与老年群众便利。

三、部门职责分工

1.县民政局(县老龄工作牵头单位):统筹全县老年优待政策落地、敬老优待证核发、高龄津贴审核发放、综合协调、数据汇总、政策宣传、问题整改督办。

2.县财政局:将相关优待经费核算列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3.县交运局:落实公交免费优待、客运场站适老化改造、敬老公交卡办理管理。

4.县文旅局:督导全县文博场馆、景区、体育场所落实老年免票优待,建立优待执行台账。

5.县卫健局:统筹老年人体检、基层公共卫生老年健康管理工作。

6.县公安局:配合摸排辖区常住老年流动人口,协助居住证办理,依法严厉打击养老诈骗、侵害老年人财产人身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7.县司法局、住建局、市场局:按照各自行业职能落实涉老优待服务,开展行业督导,查处拒不落实优待、违规收费等行为。

8.各镇(街道):摸排辖区老年人口信息,为高龄、失能老人代办优待证,上门宣讲优待政策,收集老年人诉求,落实村、社区末端敬老服务。

四、保障措施

(一)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县融媒体中心、镇村广播、社区公告栏、政务服务大厅同步解读优待政策;民政、行业主管部门常态化进村、进社区开展政策宣讲。

(二)健全稳定经费保障机制。将老年人优待服务相关工作经费纳入县级财政年度预算,根据老年人口数量、优待运行成本适时调整保障标准,逐步拓展日间照料、老年助餐等普惠养老配套服务。

(三)动态优化完善优待政策。结合我县财政能力、老年人口结构变化,定期评估优待政策实施效果,适时拓展优待服务项目、优化优待流程,持续提升敬老服务水平。

(四)强化督导整改闭环管理。加强专项督查,对无故拒绝老年人享受法定优待、违规收取证件工本费、变相设置优待门槛的单位责令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报送行业主管及纪检监察部门依规处置。

五、附则

1.本意见有效期5年,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由县民政局组织实施效果评估,评估后按规定程序报县政府决定延续、修订或废止。

2.此前我县印发的老年优待相关文件规定,与本意见不一致的,以本实施意见为准。


长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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