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昭仁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
《长武县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意见》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长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5月28日
长武县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的若干意见
为全面贯彻落实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和《咸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咸阳市加快中医药特色发展若干意见的通知》(咸政办发〔2022〕30号),着力破解当前我县中医药发展存在的突出问题,充分挖掘我县中医药优势,加快建设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制定如下行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全省中医药大会精神,准确把握当前中医药发展历史机遇,充分挖掘我县中医药优势,推动中医药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优质的中医药服务。
二、工作目标
围绕秦地、秦医、秦药,聚焦“名、优、特、强”目标精准施策,打造名医、名院,构建长武县中医药特色品牌,聚力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示范县。
三、工作措施
(一)发挥中医药独特的卫生资源优势,实施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1.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医药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精神,做好中医药发展规划、标准制定、质量管理等工作,打造网络健全、设施设备完善、人员配备合理、管理规范、中医药防治康养融合发展的完整体系。2024年底,力争成功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示范县,实现中医工作率先突破发展。(牵头部门:县卫健局;配合部门:全县中医药联席会议成员单位)
2.创建中医特色名科。依托陕西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优势科室,邀请专家常年坐诊,提高中医服务水平。在县中医医院创建市级中医重点专科,在乡镇卫生院创建基层示范中医馆,在村卫生室创建中医阁。到2025年,中医医院创建成4个市级重点专科,乡镇卫生院创建成4个省级示范中医馆,村卫生室创建成28个中医阁。(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3.开展名老中医工作室建设。按照陕西省中医药管理局批复的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和基层名老中医学术经验传承工作项目,完成县医院赵恩惠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工作室建设,继续争取上级部门名老中医药工作项目,带动全县中医药事业发展。(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4.加强中医医联体建设。充分发挥县中医医院龙头作用,组建中医医院牵头,县医院、妇计中心配合,各乡镇卫生院为纽带,各村卫生室及中医诊所为基础的中医医联体。县卫健局组织县中医医院专家定期对其他医疗单位中医药工作督导检查,并将检查结果作为年终目标责任考核依据。(牵头单位: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中医医院)
(二)发挥中医药经济资源和生态资源优势,实施中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
1.打造县域中医药产业带。加快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种植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区位及资源优势,在不违反耕地“非粮化”等国家现行土地政策的前提下,积极引导龙头企业、合作社等经营主体,推行“公司(合作社)+基地+农户+政策性保险”产业经营模式,着力构筑中药材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病虫害绿色防控等技术体系,提升中药材种植规模化、规范化、标准化、生态化种植水平。到2025年,着力打造一批以金银花、花椒、酸枣、槐米等重点品种为主,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中药材种植基地。(责任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县发改局)
2.培育中药企业。加快推进中医药企业创新,依托现有医药产业资源优势,以大品种中药材和我县特色药材为发展重点,加快发展单味小包装饮片、破壁饮片及直接口服饮片等新型饮片加工。引导医药生产企业发展中药材种植、医药文化旅游等产业业态,延长产业链条。(责任部门:县工信局;配合单位:县文旅局)
3.推动中医药产业集群发展。加快巨家中医药产业园、洪家中医药产业园等中医药产业集群建设,加快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加大产业招商和人才引进力度,持续优化和调整产业集群结构,打造各自优势和产业特色,形成差异化发展。(牵头部门:县农业农村局;配合部门:县发改局、招商局、人社局)
4.优化中医药产业发展环境。加强政策扶持,支持独家、特色、优势中药品种做大做强。大力开展推广膏方、医院协定处方等方剂的应用,积极推进“一人一方一膏”。依法对医疗机构应用传统工艺配制的中药制剂进行备案管理,允许经注册(或备案)的中药制剂在医联体内调剂使用。(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配合部门:县工信局、发改局、卫健局)
(三)发挥中医药科技资源优势,实施中医药科研创新行动
1.强化传统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依托县中医医院,加强医史文献、中医古籍研究利用和传统医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保护,建立中医药古籍和传统知识数字化图书档案,推进中西医结合诊疗规范与药物开发。(牵头部门:县文旅局;配合单位:县中医医院)
(四)发挥中医药文化资源优势,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
1.加快建设中医药文化场所。在县中医医院、乡镇卫生院中医馆、村卫生室中医阁等加大中医药文化建设力度,建设中医药知识角,积极构建县镇村三级中医药文化宣传体系。(牵头部门: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中医医院)
2.持续开展中医药健康文化传播活动。积极开展“千名中医下基层”等活动,宣传中医健康养生保健知识,推广太极拳、健身气功等传统健康养生体育项目,推动中医药进社区、进镇村、进校园、进机关,弘扬中医药文化,提升民众中医药健康素养。(牵头部门:县卫健局;配合单位:县文旅局、中医医院)
四、保障措施
一是加强中医药工作领导。完善县中医药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发挥协调推进作用,研究解决重大问题。进一步加强中医药管理机构建设,明确承担中医药管理职能的机构,确定专人负责中医药工作,配齐配强工作力量,不断提升中医药工作管理水平。(责任部门:县卫健局)
二是建立多元化投入机制。建立持续稳定的中医药发展多元投入机制,在卫生健康投入中统筹安排中医药事业发展经费用于公立中医医院基本建设、设备购置。县政府加大支持力度,重点用于中医药产业发展及基层示范中医馆、中医阁建设等。除财政投入外,鼓励社会团体组织投入中医药事业的发展,鼓励有条件的中医诊所组建团队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鼓励镇(街道)社区为提供家庭医生服务的中医诊所无偿提供诊疗场所。(牵头部门:县发改局;配合部门:县财政局、卫健局、各镇(街道))
三是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健全优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将中医经典理论水平、临床能力、师承教育、医德医风等作为中医医师职称评定、职务晋升和绩效考核、薪酬奖励的主要依据,绩效工资分配时对承担带徒任务的中医医师适当倾斜,并与评优评先等挂钩。适当提高基层中医高级职称岗位总额及比例,县以下中医药人才晋升基层副高级职称时不要求科研和论文要求,可用专业技术工作总结、病例诊治专题报告、病案分析等替代论文作为评审业绩的重要内容。充分发挥全县“西学中”和中医适宜技术培训中心作用,组织辖区医疗人员参加相关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中医类人才队伍业务能力。(牵头部门:县卫健局;配合部门:县人社局、发改局)
四是完善中医药服务价格政策。落实医疗服务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充分考虑中医医疗服务特点,将功能疗效明显、患者广泛接受、特色优势突出、体现劳务价值、应用历史悠久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纳入调价范围。医疗机构炮制使用的中药饮片、中药制剂实行自主定价。(牵头部门:县医保局;配合部门:县卫健局)
五是健全中医药医保管理措施。将县中医医院纳入国家异地就医直接结算平台,放开传统中医医疗机构定点资质申请,通过评估后确定为医保定点单位,提高住院患者中草药汤剂和针灸治疗项目报销比例。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逐步将疗效和成本有优势的中医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机构中药制剂纳入基本医保支付范围。根据国家发布的中医优势病种,鼓励实行中西药同病同效同价、按病种付费。(牵头部门:县医保局;配合部门:县卫健局)
六是加强中药质量安全监管。用好“码上放心”追溯体系、药品安全监管综合业务平台。与陕西中药材质量追溯公共服务平台对接,实现中药材、中药饮片、中成药监管智能化、标准化、规范化,将“码上放心”等追溯体系扩展到中药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实现中药材和中成药重点品种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