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昭仁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长武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长武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11月12日
长武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
实 施 方 案
为全面落实《咸阳市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方案》(咸农发〔2025〕138号)、《咸阳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咸农计财〔2025〕16号)文件要求,巩固2023年、2024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成效,持续推进农业绿色低碳发展,有效治理农田“白色污染”,构建“源头管控-过程监管-末端利用”全链条闭环管理体系,结合我县主要覆膜作物种植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立足保障粮食安全和耕地质量,全面压实责任,强化政策创新、健全回收利用体系、完善激励约束机制,形成以“群众广泛参与为基础、政策激励为动力、督促引导为保障”的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机制,全面提升地膜科学使用回收水平,有效防治地膜残留污染,为全县农业可持续发展筑牢生态根基。
二、基本原则
(一)聚焦源头管控,强化技术支撑
立足我县农业种植结构、地膜使用现状与回收基础,优先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重点覆盖地膜使用量大、污染突出区域。配套推广一体化覆膜、机械化回收技术,确保措施落地见效,从源头降低残留风险。
(二)加强政策引导,多元协同推进
整合政府、企业、合作社、农户等多方力量,形成“政策引导、主体联动、农户参与、社会支持”的良好氛围。
(三)巩固回收成果,构建长效机制
兼顾短期回收成效与长期机制建设,在解决当前地膜污染问题的同时,完善宣传引导、政策支持、监督考核等长效制度,推动科学使用与回收常态化良性循环。
三、目标和重点任务
(一)推广目标
2025年,全县推广加厚高强度地膜6万亩,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1万亩,在重点区域开展整镇推进。
(二)回收目标
通过开展“以旧换新”、以奖代补等措施,全面开展旧膜回收,同时,对回收的废旧地膜进行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确保全县农膜处置率达到85%以上。
(三)体系目标
建立完善的废旧地膜回收网络,形成可持续运行模式和机制,有效提升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水平。
四、实施内容
(一)促进源头减量
为降低农用残膜的捡拾难度,在全县范围推广应用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针对我县蔬菜、苹果、玉米等主要覆膜作物,推广0.015毫米及以上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和用于果树冠层果实着色的同等厚度和力学标准的反光膜,从源头保障地膜的可回收性。其中,加厚高强度地膜覆盖使用时间和力学性能指标不低于《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中I类耐老化地膜有关要求。针对蔬菜、葫芦籽等高附加值经济作物,推广符合《全生物降解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35795—2017)国家标准的全生物降解地膜。同时通过推广抗旱品种选育、种植结构调整、一膜多用、改进覆盖等地膜高效科学覆盖技术,提高地膜使用效率。推广无膜浅埋滴灌、保水剂施用、秸秆覆盖替代等技术,减少地膜用量,强化地膜源头减量。县农业农村局要根据各镇(街道)的产业发展情况,充分调度各类作物的覆膜情况,根据实际分配推广任务。各镇(街道)要配合做好新型地膜的推广工作,并如实填报登记表册、回收协议和承诺书。
(二)强化示范带动
在符合条件的经营主体设立核心示范点,推广使用0.015毫米的加厚高强度地膜(含反光膜)、全生物降解地膜,集中展示种植和回收效果。示范主体通过经营主体申报——各镇(街道)审核——农业农村局复核——社会公示的程序产生,最终确定综合实力强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经营主体参与试验示范和地膜推广回收工作。采取“直接补贴+主体自筹”的方式,将集中采购的符合推广标准的地膜,结合各经营主体的作物种植面积,按照一定的标准直接补贴各主体,自筹部分由经营主体按照要求自行采购。地膜使用后,按照“谁生产谁回收,谁使用谁回收”的要求,主动捡拾、统一上交,第三方回收公司负责进行废旧地膜无害化处置和资源化利用。同时,要指导各示范点做好台账建设,确保示范点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可核实、可溯源,示范效果明显。
(三)全面开展回收
采取经常性回收与集中回收相结合的方式,在全县范围开展旧膜回收工作。覆膜作物收获后,针对土地平整和覆膜种植集中连片地区,采用适当幅宽的残膜回收单式作业机或秸秆粉碎还田与残膜回收联合作业机;针对覆膜种植不集中连片且田块面积较小地区,采用小型单式残膜回收作业机或复式联合作业机;针对地形复杂,地块零散区域通过人工捡拾方式,进行回收作业。县农业农村局指导各镇(街道)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开展“地膜回收专项行动”,引导和督促区域内地膜使用者自觉回收废旧地膜,切实将辖区内的废旧地膜收完捡净,并对道路沿线、河道沟渠、村社周边等重点区域进行“地毯式”清理回收,做到回收全时段、全方位、无死角。
(四)健全回收处置体系
回收体系建设采取政府+委托第三方运行模式,政府负责推广发放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旧膜回收委托第三方企业进行。可在各镇(街道)设立专门的废旧地膜回收站点,进行经常性回收,回收站点的选址、布局、规模应与辖区内经济发展状况、交通便利度、地膜使用量等相协调,便于交收、运输,符合高效环保的原则,避免造成环境污染。同时,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健全政府主导、市场运作、主体参与的废旧地膜回收体系,县农业农村局对回收数量、回收质量、处置利用等进行全过程监管。
(五)优化台账与残膜监测体系
建立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管理台账,对县域内地膜生产企业、回收网点、示范主体、种植大户等登记造册,全面掌握加厚高强度地膜和全生物可降解膜的推广应用及废旧地膜回收处置情况,各类台账记录要素齐全,数据翔实,确保相关台账可查、可验、可追溯。针对主要覆膜区域和重点覆膜作物,在省控监测点的基础上,布局增加常态化固定监测点位,评估重点覆膜区域地膜残留情况,为污染防控和综合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五、资金分配
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下达资金总量为240万元,资金主要用于加厚高强度膜和全生物可降解膜推广、回收网点建设、回收企业补贴、购置地膜捡拾机械、地膜残留监测等过程。
(一)加厚高强度膜(含反光膜)和全生物可降解膜采购资金
综合考虑我县覆膜面积、作物种类、回收成本等因素,采购加厚高强度地膜、用于果树冠层果实着色的加厚高强度反光膜(执行标准GB13735-2017)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执行标准GB/T35795-2017),采购的地膜主要用于示范点建设、新型地膜推广等环节,列支资金约为158万元。
(二)废旧地膜回收体系建设资金
采购确定第三方回收机构,负责全县回收站点建设,购置捡拾、计量等作业机械,开展新膜转运派送、宣传推广,废旧地膜捡拾拉运、回收处理等,旧膜年回收量≥200吨,保证全县农膜回收率达到85%以上,列支资金80万元。
(三)农田地膜残留监测资金
布局增加常态化固定监测点位,评估重点覆膜区域地膜残留情况,形成监测报告,列支资金2万元。(详见附件1)
六、实施步骤
(一)前期调研准备(2025年8月—11月)
重点调研主要农作物的覆膜面积、地膜使用习惯(厚度、强度)、残留现状、现有回收模式及处理方式等,并确定重点实施区域;明确加厚高强度地膜推广面积、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面积、地膜回收率、残留量降低目标等;选择一膜多用、适时揭膜等农艺指导技术;确定机械化捡拾回收路径,明确回收地膜的资源化利用路径,制定详细实施方案。
(二)试点示范与全面推广(2025年12月—2026年8月)
政府采购符合推广标准的加厚高强度膜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指导农户购买并使用合格地膜;确定示范主体,落实“直接补贴+主体自筹”;农技人员结合农时,开展科学覆膜与揭膜技巧指导;通过现场会、宣传册、短视频、村广播等方式,向农户宣传地膜残留危害、国家新标准和回收新政策。
(三)回收处理与资源化利用(2026年9月—11月)
完善“农户捡拾/交售—村级临时堆放点—乡镇回收站—第三方回收——资源化利用”的回收储运体系。作物收获后,组织集中机械化回收作业,对于人工捡拾区域,发动农户自行捡拾,并到指定地点。同时,对地膜发放、回收、转运造册登记,建立台账。
(四)监测、评估与总结(2026年12月)
完善企业、回收网点、示范主体等台账,确保数据可查可溯;设立监测点位,开展效果评估与验收,总结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典型做法和不足之处,汇编相关资料,促进项目落地见效。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农业农村局、财政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相关部门和各镇(街道)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长武县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实施领导小组,建立成员单位分工协作工作机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组织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要切实负起责任,共同推动废旧地膜回收工作深入开展。各镇(街道)要严格落实属地责任,成立相应工作领导小组,将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专人负责推动此项工作开展。
(二)严格资金管理
严格按照省农业农村厅《2025年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管理使用资金,要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及资金支付进度,主动接受财政、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监督,要严肃工作纪律,规范运行,阳光操作,防止虚报作业数量、降低作业标准、套取项目资金等现象,对骗取套取、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的,按有关规定严肃问责,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广泛接受社会监督。各镇(街道)在项目实施中要切实强化物资管理,严禁将专项地膜向老百姓收取任何费用或变相更改物资用途。
(三)强化监管考核
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配合,形成监管合力,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和《农用薄膜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要求,严禁各类生产加工销售企业、经济合作组织向我县种植农户提供使用0.01毫米以下的地膜。县农业综合执法大队加强与市场监管等部门的沟通协作,紧盯春耕生产等关键时间节点,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确保不达标地膜在我县“不出厂、不入市、不进田”。同时,要打击一批违法乱堆乱弃、焚烧掩埋废旧地膜违法行为,并对典型案例适时曝光,起到震慑作用,从源头上促进农用残膜的回收利用。
(四)强化宣传指导
县农业农村局要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生产一线,开展巡回指导,确保地膜科学使用回收关键技术及配套措施落实到田间地头。在农时季节及时开展集中培训、巡回指导、督促地膜科学使用回收等活动,为地膜回收利用提供有力的技术保障。各镇(街道)、农业农村局要通过微信、抖音、电视、发放宣传资料、召开现场会等方式,广泛宣传“回收废旧地膜、保护生态环境、旧膜变废为宝”的理念,以翔实、科学的依据宣传讲解农用残膜污染的危害和回收再利用的好处,引导广大群众科学使用地膜,增强环境保护意识。
附件:长武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资金分配表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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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2025年地膜科学使用回收项目资金分配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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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实施内容 |
资金/万元 |
资金 占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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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加厚高强度膜(含反光膜)和全生物可降解膜采购 |
采购加厚高强度地膜、用于果树冠层果实着色的加厚高强度反光膜(执行标准GB13735-2017)和全生物降解地膜(执行标准GB/T35795-2017),采购的地膜主要用于示范点建设、新型地膜推广等环节。 |
158 |
65.84% |
|
2 |
废旧地膜回收体系建设 |
结合实际布局回收站点,确保回收站点有适当的存放地点,有明显的回收标志,有规范的回收制度,有完善的登记台账;开展废旧地膜捡拾拉运,回收处理;开展政策宣传推广;购置捡拾、计量等作业机械;完成全县200吨以上的废旧地膜回收任务。 |
80 |
33.33% |
|
3 |
农田地膜残留监测 |
在典型地块设立监测点位,系统记录地膜使用量、回收量、残留量、成本收益、农户满意度等数据。对比项目前后数据,评估经济、社会、环境效益,特别是土壤残留变化,形成监测报告。 |
2 |
0.83% |
|
合计 |
240 |
100% | ||



陕公网安备 61042802001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