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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城镇基础设施雨污分流工程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示

时间:2026-01-14 09:10:00 来源: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责任编辑:

为了解公众对工程实施的态度和社会稳定方面的意见及建议,现将工程有关信息予以公示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长武县城镇基础设施雨污分流工程

评估主体: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性质:改建

建设地点:本项目涵盖长武县昭仁街道、洪家镇、相公镇、巨家镇、彭公镇、枣园镇六个镇办。

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涵盖长武县昭仁街道、洪家镇、相公镇、巨家镇、彭公镇、枣园镇六个镇办的雨污水管网敷设、新建检查井、路面破除及恢复等工程。新建管径DN500-DN1000雨水管道10733米,新建管径DN400-DN600污水管道18415米,配套建设检查井740个。

建设工期:根据项目建设规模,拟规划建设期12个月,即2026年6月—2027年5月。

项目估算投资和资金筹措:本项目估算总投资10,556.00万元。其中:工程建设费9,096.30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931.90万元,基本预备费527.80万元。

本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财政配套。

项目涉及的利益群体:本项目不涉及直接利益群体,间接利益群体为受项目建设影响的周边群众及沿街商铺。

二、公众参与意见的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内容:拟实施项目有哪些社会稳定风险因素,是否影响公众利益,对本项目有何诉求,以及防范社会稳定风险的合理可行的措施和建议。

1、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向评估主体、评估单位提出项目相关可行性意见及要求。

2、任何有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可在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期间提出完善项目风险的防范及化解的意见和建议。

3、评估主体、评估单位将认真听取公众意见,科学、公平、公正、合法地开展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三、公众反映意见的方式

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向评估主体、地方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提出意见。

四、评估主体及联系电话

评估主体:长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 系 人:鱼耀武

联系电话:029-34202217

电子邮箱:cwzjj1001@163.com

单位地址:长武县东大街030号

五、公示日期

2026年1月14日至2026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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