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武县政法委2016年度部门决算及“三公经费”公开情况
一、政法委(部门)概况
1、政法委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的部署,统一全县政法系统各部门的思想和行为。
(二)对一定时期内的政法工作作出全局性部署,并督促贯彻落实。
(三)组织协调指导维护社会稳定工作。负责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工作;负责应急机制建设,做好大规模群众性事件防范处置工作,组织开展不稳定因素排查化解工作。
(四)检查政法部门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情况,研究制定落实党的方针政策、严肃公正文明执法的措施。
(五)支持和监督政法部门依法行使职权,指导和督促推动重大要案的查处工作,研究、协调、指导重大、疑难、敏感案件的依法处理工作。
(六)组织、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推动各项措施落实;推动政法、综治调查研究工作,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七)研究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和领导班子建设的措施,协助县委考察、管理政法部门的领导干部。
(八)协助查处全县政法部门领导干部违法犯罪的案件,督促指导有关部门查处违法违纪的政法干警,参与调查社会反映大、情况复杂的政法干警违法违纪案件。
(九)调查研究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
(十)承担县综治委、县委维护稳定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组织协调及督导检查工作。
(十一)了解掌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进展情况,总结推广成功经验和做法。
(十二)协调、推动跨部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事项的解决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法规政策措施的实施工作。
(十三)承办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政法委的决算单位构成
县委政法委与县综治办、县委维稳办合署办公。
二、附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附表01)
2、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02)
3、收入决算表(附表03)
4、支出决算表(附表04)
5、支出决算明细表(附表05)
6、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附表05-1)
7、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附表05-2)
8、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06)
9、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07)
10、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附表08)
11、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附表08-1)
1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附表08-2)
13、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附表09)
14、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附表cs05)
三、政法委(部门)2016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6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1、收入总计438.8万元。包括: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38.8万元,为财政当年拨付的公共预算资金财政拨款。
(2)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为市级财政当年拨付0基金。
(3)事业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0万元,为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0万元,为预算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如
(6)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能保证其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7)上年结转和结余0.1万元,为以前年度尚未列支,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结转和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2、支出总计439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180.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16.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45.4万元。
(2)项目支出258.3万元,主要是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为238.5万元,其它公安支出为19.8万元。
(3)经营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4)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用非财政预算资金对附属单位的补助支出。
(5)结余分配0万元,主要是所属事业单位按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提取的事业基金。
(6)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主要是本年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既包括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也包括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的结转和结余。
(二)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0.7万元,项目支出258.3万元。包括使用当年从省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为439万元。其中,行政运行180.7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8.5万元;其它公安支出19.8万元。
(三)决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收入438.8万元,比上年度增加88.1万元。
2016年度支出为439万元,比上年增加8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为180.7万元,比上年增加19万,增加11.72%,主要是因为2016年调资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016年度项目支出为258.3万元,比上年增加69.3万元,主要是用于镇(办)综治维稳规范化建设,综治专用视频系统安装等。
(四)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说明
2016年度政府采购金额为2.4万元 用于购置综治专网视频室办公桌椅1.92万元,购置办公设备0.52万元。
(五)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6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5.5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公务接待费2.5万元。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万元,用于单位1辆公务用车的运行及维护,较2015年增加0.5万,主要是因为车辆使用年限较长,维修费增加。
2、公务接待费2.5万元主要用于公务接待,接待批次10次,接待人数150人,较2015年减少0.5万元,主要因为单位加强内部支出管理,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中共长武县委政法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相关信息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