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全县煤炭资源开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落实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煤矿安全监督检查,依法查处煤矿违法违规行为;指导煤炭生产安全监管工作,依法监督煤矿事故隐患的整改并组织复查,依法关闭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矿井;组织指导煤矿安全专项整治、资源整合和淘汰落后产能工作;负责煤矿事故调查处理及统计分析。
2、负责煤矿生产秩序和煤炭经营监督管理;依法查处超能力生产和违规经营行为;负责煤矿安全指标分解下达和考核;配合有关部门开展煤炭超载整治、依法取缔非法储煤场(点)。
3、负责煤矿安全培训工作,组织煤矿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工作。
4、负责全县煤矿安全监控网络建设和管理工作,指导各煤矿安全监测监控工作;负责煤矿安全应急救援管理工作。
5、推广和应用煤炭行业的先进技术,依法承担煤炭行业准入监管责任,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初验及上报工作;监督管理煤矿参建单位,负责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和安全保障能力建设工作,承担全县煤炭系统工程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申报工作。
6、监督管理瓦斯、冲击地压、水、火等灾害防治及瓦斯抽采利用工作。
二、2017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部门指标完成情况
1、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控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年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省市下达的指标以内。今年我县未发生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实现了“零事故、零死亡”的安全生产目标。
2、2017年计划生产原煤1100万吨,实现产值30亿元。实际全年生产原煤1100.29万吨,实现产值53.15亿元。 3、孟村煤矿取得项目核准手续,“六大系统”建成投运。
4、进一步完善了县级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人员配备,取得了县编办7个正式编制,在原有4名人员的基础上,又调入了3名工作人员,经培训合格,持证上岗。
5、完成煤矿安全培训和全员培训目标任务。全年,亭南煤矿和高家堡煤矿共培训“三项岗位”人员15期,培训768人,培训从业人员78期,共1746人,人员培训合格率、持证率达到100%。
6、完成精准脱贫年度工作任务。2017年计划脱贫18户,局内每个干部都有帮扶户,贫困户每月至少入户4次,脱贫户每月2次,帮助贫困户解决困难和问题,根据测算,2017年的18户贫困户将全部实现脱贫
7、招商引资到位资金20000万元,项目包装2个,每月报送信息1次。秦陇煤炭交易中心二期和江西萍乡市三源贸易有限公司签订了招商引资合同2亿元,完成招商引资任务。
8、完成18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年度任务。包抓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有秦陇煤炭交易中心二期、高家堡矿井瓦斯电站项目、陕西彬长孟村煤矿开采项目和亭南地面矿井水处理设备购置项目。
9、培育孵化非公个体工商户7户,超额完成1户,扶持新增私营企业1户。
10、在“争项目争资金”工作中,争取到中央财政拨付的防灭火项目资金900万元。包装秦陇煤炭交易中心二期项目,概算投资2亿元。
11、会同科技局完成所属企业技术合同交易、科技研发费投入统计上报和发明专利宣传、申报任务。
(二)共性指标完成情况
1、“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加强领导班子理想信念教育,增强服务意识,不断提高领导班子的思想政治素质;加强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落实从严管理干部,加强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
2、“基层党组织建设”。成立了煤炭工业局党支部,由局长担任党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落实了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积极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3、“党风廉政建设”。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总工程师为副组长,各股室及下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4、“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活动氛围。教育广大干部职工践行文明行为,树立文明形象。在下乡驻村、下矿检查中,要求严格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做到文明服务、文明执法。
5、“完成法治建设年度工作任务”。县煤炭工业局列出了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并制定了全县煤矿安全监管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实施方案,申报了执法证办理,通过了法制考试。
6、“完成平安创建年度工作任务”。积极在局机关单位、各煤矿企业宣传平安创建知识,发放平安创建读本100本,引导干部职工创建平安长武,不断提高“三率一度”的知晓率。
7、“三项机制落实”。学习了县委、县政府“三项机制”建设的相关文件,完善了局内各项学习、纪律、奖罚制度。
8、“机关内部考核”。建立了机关内部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制作悬挂了考核一览表,每月对干部职工进行考核打分,对考核成绩低的不能评为局内先进,有力地规范了机关管理,提高了工作效率。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长武县煤炭工业局决算包括本级(机关)决算和所属2个下属单位的决算,其中包括:长武县矿山救护中队、长武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这两个下属单位均未单独核算,2017人员经费及运行经费由局机关统一管理。
纳入本部门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二级决算单位共有2个,包括: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长武县煤炭工业局本级(机关) |
2 |
长武县矿山救护中队 |
3 |
长武县煤矿安全监测监控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7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17人,其中行政编制4人、事业编制13人;实有人员29人,其中行政17人、事业12人。临聘人员20人(矿山救护队员12人,驻矿安全监督员8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347.19万元,较上年减少296.31万元,降低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亭南煤矿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347.19万元,较上年减少296.31万元,降低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亭南煤矿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收入347.1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支出构成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支出347.19万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其中:基本支出266.49万元(人员支出239.11万元,公共经费支出27.38万元),项目支出80.7万元。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47.19万元,较上年减少296.31万元,降低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亭南煤矿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347.19万元,较上年减少296.31万元,降低46%。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有亭南煤矿煤矿重大灾害治理示范工程建设项目。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7.19万元,其中:资源勘探开发行政运行支出266.49万元,资源勘探开发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0.7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66.49万元,其中:人员支出239.11万元,公共经费支出27.38万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7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8.6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74万元,与上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1万元,较上年增加4.22万元,主要是因为2017年我局增加一辆矿山救援指挥车(县政府为我局调拨),而此车当时行车里程已达20万公里,并且闲置了一年,我局对此车进行了大修后正常运行一年,所以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较上年增幅较高。本部门2017年有一辆矿山救援指挥车、一辆矿山救护车。本部门2017年国内公务接待35批次、315人次、支出1.74万元。
2、培训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培训费支出8.16万元,较上年增加1.8万元,为矿山救护指战员培、复训费和煤矿安全监管人员业务培训费。
3、会议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无会议费支出。
六、2017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对专项业务经费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64万元。其中:驻矿安全监督员工资、三险、下井补贴及安全监测费47万元,安全监管人员培训费和矿山救护中队指战员培(复)训费等9万元,煤矿监测监控专网费8万元。
以上专项业务经费均按相关规定予以支出,保证了专项业务的顺利开展。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本部门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38万元,较上年减少1.44万元,减幅5%,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保证单位各项工作任务顺利完成的情况下厉行勤俭节约要求,节约开支。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7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7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2辆;没有单价50万元以上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017年当年没有购置车辆;没有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和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附:长武县煤炭工业局2017年部门就算公开表
长武县煤炭工业局.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