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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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主要职责
我局主要负责城市生活垃圾收集、运输、处理,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建设与运营;承担着县城市容环境卫生监察、规划监察、市政工程设施监察、公用事业监察、园林绿化监察养护等职能。
(二)机构设置
局机关内设办公室、财务室、环卫队、垃圾填埋管理中心、村镇办。下属事业单位分别是: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市政管理处。
二、2018年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一)加快“智慧城管”建设。设立全国统一的“12319”城市管理服务热线,并于110报警电话实时对接。
(二)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加强与北控公司业务联系,实现政府与企业的合作共赢;继续完善配套制度,指导各镇规范运作,讲求保洁质量。
(三)深化村容户貌整治。镇办与包村部门联动,整治村容村容、改善户容户貌,下茬彻底解决脏乱差堵等问题。
(四)加快市场、停车场规划建设。结合县城实际情况,充分调研,提出便民市场、停车场规划建设方案,提交县委、县政府研究决策。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本部门预算编制范围内的二级预算单位共有2个,分别是:城市管理执法大队、市政管理处。
内设机构2个,分别是:环卫队、垃圾填埋管理中心。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长武县城市管理执法局本级(机关) |
2 |
长武县城市管理执法大队 |
3 |
长武县市政管理处 |
4 |
长武县环卫队 |
5 |
长武县垃圾填埋管理中心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截止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2人,其中事业编制72人;实有在职人员82人,退休人员14人。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2273.14万元,较上年度增加
2、本年度收入2273.14万元全部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
2018年财政拨款总收入2273.14万元,支出合计2273.14万元。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273.14万元,其中城乡社区支出1744.85万元,节能环保支出528.29万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按支出经济分类,其中工资福利支出523.84万元;占总收入的23.04%,商品和服务支出266.16万元;占总收入的11.7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05万元,占总收入的0.27%,项目支出1477.10万元,占总收入的64.98%。
4.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全年预算为11.89万元,支出决算为11.78万元,完成全年预算的99%。决算数较预算数减少0.11万元,主要原因是主要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
2018年支出11.78万元,2017年支出11.89万元,2018年比2017年减少0.9%。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说明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6.18万元,比上年减少0.01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472人次,支出5.6万元,比上年减少0.10万元。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项目 1个,共涉及资金69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47%。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8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项目1个,政府采购预算共691.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类预算691.6万元,为全县县城的城市维护费。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6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