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责及机构设置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科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拟订全县科技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拟定有关地方性科学技术管理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的措施;负责科技三项费和科技专项费使用的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提出科技资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和措施建议。
2、负责组织制定并实施全县年度科技计划;负责组织制定全县应用研究、高新技术发展、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政策措施;牵头组织全县经济与社会发展重要领域的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科技成果推广应用;负责高新技术产业化和应用技术的开发、推广工作;负责全县高新技术企业和产品的认定、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项目初审和申报工作。
3、牵头组织实施县政府确定的科技创新工程,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的方案论证、综合平衡、评估验收和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对科技重大专项实施提出调整意见;牵头组织社会科技资源统筹,优化科技资源配置,推动开放共享利用,指导搭建公共科技服务平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全县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政策建议。
4、指导和实施全县科技园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重点实验室及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点)的建设;拟订全县促进科技与金融结合的政策措施,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促进产学研结合、科技成果推广的政策,指导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工作,组织相关重大科技成果应用示范。
5、负责全县科学技术奖评审的组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发展科技创新团队,提出相关政策建议;负责全县科普政策落实及活动组织与宣传工作,拟订促进全县技术市场、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的政策建议,贯彻执行科技保密管理的办法;负责全县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县科技合作与交流工作。
6、组织拟订科技促进农村和社会发展的政策和措施,参与和指导农村科技产业、农业科技园区、农业科技示范与推广、科技下乡工作。
(二)机构情况。
2019年3月机构改革,长武县科学技术局划转至长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发展和改革局行政编制12名,其中:局长兼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局长、科技局局长1名,正科级;副局长3名,均为副科级)。下属事业单位长武县科技资源统筹中心,副科级建制,财政全额拨款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二、2018年度部门工作完成情况
2月份,县科技局被市政府评为2017年度科技创新管理先进单位。6月份,省科技厅副厅长林黎明、市科技局局长张璞波一行来我县调研农业科技创新工作,对我县近年来农业科技工作所取得成绩表示充分肯定,并对长武今后一个时期现代农业科技发展作出了指示。9月份,县人大常委会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贯彻执行情况进行审议,满意度96.4%。9月份,县科技局被省科技厅评为2018年陕西省科技活动周先进单位。11月份,县科技局被市科技局评为咸阳市科技扶贫先进集体。11月份,长武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得到陕西省科技厅认定。12月份,县科技局被咸阳市科学技术局、共青团咸阳市委、咸阳高新区管委会评为咸阳市第二届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优秀组织单位。12月份,县科技局被市科技局评为2018年度咸阳市科技创新工作管理先进单位。一是牵头的市考指标完成情况:技术合同成交总额指标1.37亿元,完成2.75亿元,占任务的200.73%;R&D支出占GDP比重指标0.41%,通过统计专网填报2017年科技研发费认定3586.9万元,较上年增幅22.5%;全要素生产率指标27%,完成27%,占任务的100%;发明专利申请指标18件,完成20件,占任务的111%。二是县级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固定资产投资任务7000万元,共入库项目3个,完成9651万元,占任务的138%;争项目争资金任务55万元,完成151万元,占任务的274.5%;招商引资任务3000万元,已主动外出招商5次,吸引外来客商来长考察4次6家企业,策划包装项目3个。策划制作中药材产业发展招商引资专题片1个,中药材产业发展项目计划书1册,报送信息8条;扶持非公企业发展:培育孵化个体户任务5户,完成14户,占任务的280%;扶持新增私营企业任务1户,完成3户,占任务的300%;组织各类科技人才、知名专家教授,开展了全县春季、秋季农业科技大培训、全县科技创新工作培训会、马成寺深度贫困村中药材种植技术培训会、特色产业扶贫“知识产权与技术合同”专题培训班、知识产权“贯标”知识竞赛等科技活动,建立了“长武县科技工作交流群”。在5月30日“全国科技工作者日”,通过今日头条、长武县电视台、主要街道宣传栏等媒介,联合科协发布了“致全县科技工作者的慰问信”。累计开展培训126场次,接受群众咨询和培训企业、合作社人员、种养大户、从业农民13830余人次,发放资料22700余份。组织单位干部职工积极参加省市业务部门开展的科技创新、专利知识等各类培训16人(次);统筹安排省派20名“三区”科技人才和70名县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开展了“长武县农业科技特派员服务基层助力产业扶贫行动”,为全县脱贫攻坚工作提供了坚实的科技人才力量。开展考核,评优树模,兑现了科技服务费用;在全省“三区”科技人才支持计划中对发展前景好、科技含量高的陕西长凌农业科技有限公司、长武渭北旱塬小麦实验基地、咸阳天丰农业科技有限公司等企业、合作社,为其对接科技专家、支持其申报项目,为其发展提供科技支撑;以陕西正通煤业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同康药业有限公司为主要培育对象,组织开展科技创新培训会,支持企业申报发明专利,鼓励支持企业创建省级科技创新团队、市级瞪羚企业,为企业培训高新技术企业相关知识,为企业培育核心技术和知识产权,扎实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工作;推荐申报省市科技项目:组织县内企业、合作社、科研单位积极申报省市科技项目,共推荐申报市级科技项目16个,立项6个,争取资金95万元,已拨付;组织申报省级科技项目10个,立项4个,争取资金86万元,待拨付;组织亭南煤业公司申报省级科学技术奖励项目1项,资料已上报。申报咸阳市县域经济主导产业知识产权培育项目1个,争取资金15万元,已拨付。争取第五期陕西省“三区”科技人才专项计划项目资金40万元,已拨付。二是特色亮点工作开展情况:组织实施全省“三区”科技人才计划,为我县选派20名来自西农大等高校院所知名专家教授,对接我县涉农企业、合作社、基地和镇(村),开展农业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基层工作。派出我县2名专业技术人员赴杨凌西农大全国干部教育培训基地,参加全省“三区”人才计划科技人员培训班学习;大力推动中药材主导产业科学发展。采取“企业+合作社+基地+农户”“企业+贫困户”等模式,共种植中药材4224.87亩,建设500亩以上中药材示范基地3个,种植品种25种以上,编印《中药材品种介绍和栽培技术标准实用手册》1本,初加工生产线已建成2个,培育中药材产业专业合作社15家,累计带动贫困群众328户1051人, 预计今年全县中药材产业产值将达到3100万元;我县首次创建成功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经县政府同意,由科技局牵头,申报创建长武县省级农业科技园区,11月份,园区得到陕西省科技厅认定,是2018年全市唯一得到认定的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组织开展全县春、秋季农业科技大培训。着眼服务基层、服务“三农”、为贫困群众增强“造血”功能,组织科技人才分别于3月份、9月份,开展了为期2个月的春季、秋季农业科技大培训。三是重点工作完成情况:统筹管理科技人才工作。9月份,县上召开了“长武县召开“三区”科技人才暨科技特派员挂牌助推精准扶贫推进会”,会议对在科技特派员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张安静等4名优秀“三区”科技人才和任小明等19名优秀科技特派员予以表彰;认定相公中药材产业科技示范基地等16个基地为县级现代农业科技创业示范基地;扎实开展苏陕协作工作。按照省市苏陕扶贫协作工作任务分解,我局积极联系泰州市海陵区科技局,制定了长武•海陵两地科技部门对口合作工作方案,印发了《长武县科技人才交流学习管理办法》。共开展科技人才赴海陵区学习交流活动2期,每期一个月时间,交流人才7人,由县科技局主要领导带队,到海陵区知名药企开展扣门招商活动,考察学习海陵区园区建设、先进种养殖技术和现代农业科技海陵区等相关情况。7月份,海陵区科技局由局长带领江苏农牧科技职业学院、江苏苏轩堂药业有限公司到长武开展科技扶贫协作工作,重点考察调研了中药材产业发展现状,商讨两地中药材产业发展合作,签订了长武县、海陵区、农牧学院科技扶贫三方协议,苏轩堂和县科技局初步达成中药材种植投资意向;扎实开展扶贫驻村工作,通过今年的帮扶工作和各方努力,今年杏坡村30户贫困户顺利实现脱贫,杏坡村也按照标准及程序退出了贫困村;加强机关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加强班子建设。落实“一岗双责”。抓干部队伍建设。抓考核管理,定规章制度。
三、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示例:纳入本部门2018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包括本级及所属XX个下级单位: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原长武县科学技术局本级(机关) |
四、部门人员情况说明
3.人员情况。
截至2018年底,本部门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2人,事业编制5人,较上年变化;年末实有人数11人,其中行政6人,事业5人,较上年减少1人,原因是1人到龄退休。
五、部门决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2018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本年度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长(减少)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主要原因。
2018年收入2343500元,2018年支出2343500元。2017年收入2098300元,2017年支出2098300元。2018年支出2343500元比2017年支出2098300元多245200元,主要是项目支出支出增大。
2.本年度收入构成情况。
2018年收入总计2343500元,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3.本年度支出构成情况。
2018年支出总额2343500元,其中基本支出843500元(人员经费775480元,日常公用经费68020元),项目支出1500000元。

(二)2018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体情况及比上年增减情况,分析增减变化的原因。
2018年财政拨款收入2343500元,支出2343500元。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2098300元,支出2098300元。2018年财政拨款支出2343500元比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2098300元多245200元,主要是2018年项目支出支出增大。
2.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3500元,其中基本支出843500元,项目支出1500000元。
3.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43500元,基本支出843500元(其中:人员经费支出775480元,日常公用经费支出68020元),项目支出1500000元。
4.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决算收支,并已公开空表。
5.国有资本经营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决算拨款收支。
(三)2018年度“三公”经费、培训费及会议费支出情况说明
1.“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18年度“三公”经费预算17000元,其中:因公出国出境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00元,公务接待费6300元。2018年“三公”经费支出17000元,未超预算。其中: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00元,公务接待费6300元,较上年无变化。
2018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因公出国境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0700元,公务接待费6300元。
(1) 因公出国(境)支出情况。
2018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用支出情况。
2018年购置车辆0台,支出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07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3) 公务接待费支出情况。
2018年公务接待9批次,55人次,支出0.63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2.培训费支出情况。
2018年培训费支出5000元,2017年培训费支出1500元,2018年培训费支出较2017年多3500元,主要是原因是培训次数增加。
3.会议费支出情况。
2018年会议费支出26800元,2017年会议费支出7300元,2018年会议费支出较2017年多19500元,主要原因是是召开了长武县首届科技创新大会。
六、2018年度部门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组织对 2018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70万元。按照长科字〔2018〕26号文件,为长武渭北旱塬小麦试验基地、陕西绿资农业开发有限公司、长武红果天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等12家安排科技计划项目共12个,拨付资金共计50万元。为全县70名县级农业科技特派员发放服务费并开展农业科技宣传工作支出共计10万元。完成承担的市考指标,2018年我县发明专利申请量达18件,共计支出10万元用于专利申报补贴、授权资助和开展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8020元,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9835多18185元,主要原因是召开了首届科技创新大会。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18年无政府采购支出
(三)国有资产占用及购置情况说明
截至2018年末,本部门所属单位共有车辆1辆;单价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2018年当年购置车辆0辆;购置单价50万元以上的设备0台(套);购置单价10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
八、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
2.项目支出:指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各项支出。
3.“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
4.财政拨款收入:指本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