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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武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长武县集体建设用地和耕地基准地价的通知

时间:2020-09-22 09:47:10 来源:长武县人民政府

各镇人民政府、昭仁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工作部门、派出机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陕西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我县开展了2018年度农村土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工作,该项工作成果已经通过陕西省国土资源规划研究院审查通过,现将长武县集体建设用地和耕地基准地价标准予以公布,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通知。

附表:1.长武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

2.长武县耕地基准地价表

长武县人民政府

2020年9月15日

附表1:

长武县集体建设用地基准地价表

级别

商服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

宅基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元/㎡

万元/亩

312

20.8

270

18.0

186

12.4

195

13.0

189

12.6

159

10.6

144

9.6

152

10.1

141

9.4

129

8.6

105

7.0

111

7.4

123

8.2

117

7.8

93

6.2

98

6.5

90

6.0

83

5.5

83

5.5

83

5.5

基准地价内涵:(1)估价期日:2017年12月31日;(2)土地用途:商服用地、宅基地、工矿仓储用地、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四种用途;(3)土地使用年限:商服用地40年、宅基地为无限年期、工矿仓储用地50年、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50年;(4)平均容积率:商服用地1.2、宅基地1.0、工矿仓储用地1.0、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1.0;(5)土地开发程度:宗地红线外“五通”(通路、通电、通上水、通下水、通讯),宗地红线内“场地平整”。

附表2:

长武县耕地基准地价表

级别

耕地

类型

基准地价(30年期)

元/㎡

元/亩

水浇地

29

19505

旱地

26

17430

水浇地

25

16670

旱地

22

14819

水浇地

21

13695

旱地

18

12208

水浇地

17

11274

旱地

15

10323

水浇地

15

9735

旱地

12

7781

地价内涵:长武县耕地基准地价评估,在实际、正常平均水平的农用设施配套程度,标准耕作制度为两年三熟,土地使用年限为30年,估价期日为2017年12月31日的耕地承包经营权平均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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