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工业企业:
按照市县上级部门和领导的有关工作安排,依据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咸工信发〔2025〕129号)要求,为筑牢我县工业企业春节前生产安全和消防安全防线,我局近期将联合消防部门开展春节前工业企业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时间及范围
检查时间:2026年1月13日至14日
检查范围:县域工业企业
二、检查内容
1.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及落实情况;
2. 消防设施器材配置、维护及完好有效情况;
3. 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情况;
4. 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等设施设备安全隐患排查情况;
5. 深刻汲取全国高层建筑火灾事故教训,重点开展高层建筑重大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
6. 结合岁末年初生产经营繁忙、冰冻雨雪等灾害性天气频发特点,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应急防范措施制定及落实情况;
7. 检查现场安全生产及环保设施运行情况。
8. 禁燃禁放烟花爆竹宣传及落实情况;
三、检查人员
崔晓华 县工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段鹏举 县消防大队副大队长
李 明 县工信局安全环保科科长
胡晓静 县工信局安全环保科工作人员
杨 望 县工信局安全环保科工作人员
四、相关要求
1. 高层防火隐患排查情况报告及整改记录;
2. 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防范工作实施方案及应急处置预案;
3.各企业要深刻认识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积极配合本次检查工作;
4.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企业需立即制定整改方案,限期完成整改;对不积极配合检查、消极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企业,将联合市场监管、税务等相关部门进行约谈,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联系人:胡晓静 联系电话:029-34206367)
长武县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5年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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