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及《咸阳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2025年度)》约定内容,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解除咸阳民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二分公司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长武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5日按照《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有关规定及《咸阳市定点零售药店医疗保障服务协议书(2025年度)》约定内容,县医疗保障经办中心解除咸阳民健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第三十二分公司医保服务协议,现予以公布。
长武县医疗保障局
2025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