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阳市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医疗保障制度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
2026年度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400元,政府财政补助700元(较上年增加30元)。
2025年10月10日至12月25日。
缴费人可通过“陕西税务”公众号、“咸阳税务”公众号,全市区域内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信用合作社、邮政储蓄银行、招商银行、微信光大云缴费、中国银联云闪付、支付宝等线上方式申报缴费,也可以通过金融机构银行柜面、ATM机、助农E终端等线下方式申报缴费。
待遇享受期一般参保人员如符合连续参保缴费的条件,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不符合连续参保缴费条件的一般参保人员,在集中缴费期内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费,按照长效机制规定,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居民医保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一般人员在集中缴费期以外时间参保缴费,按照长效机制规定,设置固定待遇等待期3个月,待遇等待期间发生的就医费用均不能报销。
新生儿在出生90天内办理参保登记,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待遇享受期为出生之日起至出生当年12月31日。未在出生90天内缴纳出生当年医疗保险费的,待缴费完成后,待遇享受期为出生当年缴费的次月起至12月31日。
自2025年起,对连续参加居民医保满4年的参保人员,之后每连续参保1年,提高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 3000元,对断保人员再参保的,降低大病保险最高支付限额3000元。
税务部门无信息的新增拟参保人员,或新参保年度需调整参保缴费地的人员,须持本人户口本、居住证、身份证,前往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参保登记办理成功后,根据税务部门提供的缴费渠道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



陕公网安备 6104280200100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