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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非陕户籍家长注意: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发布

时间:2026-01-23 08:51:25 来源:教育局 责任编辑:教育局朱玉龙

《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由陕西省教育厅、公安厅、人社厅于2026年1月联合发布,核心是规范随迁子女在陕高考报名资格与流程,严防高考移民。以下是关键解读:

一、适用对象

考生与父亲/母亲/法定监护人户籍均不在陕西,或迁入陕西不满3年的考生(同户口簿)。

二、核心报名条件(须同时满足)

1. 遵守宪法法律,身体状况符合要求。

2. 截至高考当年,在陕全日制高中阶段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满3年,可获陕西高中阶段毕业证书。

3. 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母亲/法定监护人持陕西居住证累计满3年且在有效期内。

4. 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父亲/母亲/法定监护人在陕缴纳职工养老保险累计满3年且关系未终止。

三、特殊情形补充

1. 往届生:自毕业至高考当年8月31日,监护人仍需持有效居住证并连续缴养老保险。

2. 就学期间迁户:迁入前监护人已持居住证并参保;截至高考当年8月31日,学籍满3年,且居住证时长+户籍时长≥3年、参保时长+户籍时长≥3年,可报名。

四、审核与公示

实行学籍、公安、人社部门联审,遵循“谁主管、谁负责”。

审核通过后,在毕业学校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不符合条件者须返回户籍所在省份报名。

五、执行要点

强调全日制+连续实际就读,杜绝“挂学籍”。

居住证与养老保险均要求累计满3年且状态有效/未终止。

就学迁户采用双维度累加核算(居住证+户籍、参保+户籍)。

往届生强化证件与参保连续性要求。

原文链接:陕西省教育厅等三部门关于印发《外省来陕进城务工人员及其他非陕西户籍在陕就业人员随迁子女在陕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实施细则》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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